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经检方公诉,屠某某单位受贿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0月27日上午,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屠某某单位受贿一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市、县两级医疗卫生系统共计100余人参与旁听。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被告人屠某某在担任阜阳市某医院CT核共振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期间,其利用职权形成的地位及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贿送钱款27.95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依法进行了讯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犯罪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法庭教育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控辩双方进行充分辩论。庭审最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被告屠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