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法律的温度】雪中送炭救助病危女孩获赞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阜南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办理多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其中最为急迫的救助案件是救助一起13岁被拐骗性侵、怀孕产女、一度病危的女孩。

   

  未成年人小玲出生于2005年1月,案发时13岁,本是一名在校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一次和姥姥参加一个远方亲戚婚礼上邂逅了18岁的大鹏。大鹏见小玲个子高挑、身材出众、性格单纯,遂通过小玲的伙伴千方百计要来小玲微信号并加为好友。通过聊天大鹏了解到小玲父母离异,父母均另立家庭并又有了各自的孩子。小玲自小被姥爷姥姥照顾抚养,姥爷每天起早贪黑的养鸡、加工饲料、赶集卖鸡和鸡蛋,姥姥八十多岁,教育方式陈旧且简单粗暴,经常对其打骂。大鹏耐心劝导,悉心安慰,扮演起了知心大哥,渐渐获得小玲的信任。

  2018年7月的一天,大鹏将小玲及小玲的同学小青从阜南县某乡带至阜阳市内游玩。当天下午,大鹏将小玲和刘某某带回街上,然后以没有携带摩托车钥匙为由,要求被害人小玲跟随其回到位于二十里外的大鹏老家,当晚大鹏强行与小玲发生性关系。次日早晨,大鹏强行将小玲带至东南沿海某地出租房内隐匿并共同生活。在此期间,大鹏多次对小玲实施殴打、恐吓行为,限制小玲与家人联系,并多次与小玲发生性关系,造成小玲怀孕。2018年12月大鹏被抓获归案,小玲才被解救出来。

  经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大鹏因犯拐骗儿童罪、强奸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但未赔偿被害人任何经济损失。

  2019年6月小玲在阜南县人民医院剖宫产生产一女,手术后引发癫痫、病危,遂转到阜阳市人民法院救治。小玲因父母离异、母亲是残疾人,父亲再婚后也家庭贫困,无力承担紧急治疗费用。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此事后,紧急向检察长汇报,开展紧急司法救助,以挽救被害人生命。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到医院实地探望调查和入户调查,认为小玲及其家庭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遂为其紧急申报2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用于治疗,救助资金快速到位后,经过有效治疗,小玲转危为安,母女健康。小玲的父亲及小玲对检察院主动开展救助并到医院探望深表感谢:这笔救助资金真是及时雨、救命钱,是雪中送炭。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