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桂文一行五人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阜阳市院检察长包来友陪同调研。阜南、临泉、颍上、界首四个基层院检察长及阜南县院检察人员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四个基层院汇报了业绩考评工作开展情况,包来友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打算进行了汇报。
董桂文副检察长听取情况汇报后,对我市及阜南县院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
一是不断提升认识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对检察官业绩考评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悟检察官业绩考评是道“必答题”。加强对高检院、省院的业绩考评意见、规定、方案的学习,坚定落实考评工作的整体部署,强化目标导向,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现质效统一。
二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各院党组和检察长是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官办案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导作用。
三是不断做好结合工作。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要杜绝“等靠要”思想,破除对上级院的工作依赖,坚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本地化”。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突出问题,细化完善工作措施,量身打造实施方案,不断在指标设置“本地化”上用力,努力把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结果运用到绩效考评中,千方百计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难度大,任务重,面对这座“珠穆朗玛峰”,要以“攀登客”的坚定意志,克服工作困难,以必胜的信心与勇气,努力闯出一条符合本地特点的工作路径,争取在业绩考评领域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