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下午,阜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按照议程安排,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朝伦所作的《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阜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坤等三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述职评议。
孙朝伦详细介绍了2017年以来该院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案件。2017年以来,阜南县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保护、教育、监督、预防等各项检察权能,未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首先,在办理案件中严格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程序。从完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深入开展社会调查、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零障碍”,防止“罪犯标签效应”到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要求在办案实践中严格、规范、细致、全面地予以遵守和落实,从而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其次,积极探索创新检察护权特色模式。通过加强对受侵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托办案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强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要体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的维护,更要实现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二者不可偏废,必须同步推进;再次是教防结合,构建立体式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通过积极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探索开展防性侵教育以及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等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联合不同职能机构,合力开展多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其合法权益的系列活动,形成浓厚氛围。
本次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包含座谈考察、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等程序。3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近年来自身在政治站位、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并且在前期县人大机关成立考察组,分别召集本次述职的3名员额检察官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述职评议对象的工作学习等各方面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和原则,在查办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委员们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报告表示赞成,对3位员额检察官的评议结果均为满意。下一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决议为契机,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阜南建设,奠定更坚实的基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