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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李卫东副检察长来阜南调研
时间:2019-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中,抓好基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了解各地检察工作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7月4日下午,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一行至阜南县检察院开展调研工作。阜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来友,阜南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云川,阜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朝伦等同志陪同调研。

  李卫东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位于阜南县鹿城镇苗寺村的垃圾填埋场原址。2016年6月27日,省环保厅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阜南县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长期利用洼地填埋生活垃圾,渗滤液直排,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垃圾填埋场500米范围内居民未搬迁”等问题,挂牌督办并提出整改意见。2016年7月21日,阜南县检察院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提起全省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同年10月20日,阜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阜南县住建局将涉案土地选址作为垃圾填埋场使用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阜南县住建局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涉案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处理,并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判决生效后,阜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在对原有存量垃圾进行转运并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对新产生的垃圾做焚烧发电处理,另外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检测,结合检测结果对垃圾清理完毕后的坑洼地实施土壤回填和绿化修复等工作。2018年,该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通过了阜阳市以及安徽省环保部门的验收。整治后的垃圾填埋场,已经绿树成林,近旁的谷河,水清如泉,已达到了生活饮用水标准。李卫东副检察长对阜南县委县政府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表示肯定,同时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李卫东一行调研垃圾填埋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垃圾填埋场现状)

  之后,李卫东一行来到阜南县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详细了解该公司的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阜南县苗集镇平安村谷河北大堤以北50米,总投资约2.5亿元,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焚烧发电利用为一体,可以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目前接受阜南县县城以及所有乡镇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我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在助推该项目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卫东一行调研生活垃圾发电项目)

   

  (李卫东一行调研阜南县庄台人居环境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