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提高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水平,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守林护绿”专项监督活动。2019年3月6日下午,本院根据先期专项活动调查情况,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向阜南县林业局进行送达。
院党组成员孙红同志送达检察建议
被建议单位认真研读检察建议
本院与林业部门商谈如何开展好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