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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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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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38 |
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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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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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99 |
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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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1.39 |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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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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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39 |
11.39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占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39万元,占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万元。2024年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是2023年度、2024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3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 与2024年度预算相比,完成年初预算。较上年持平。2024年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11批次,136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业务单位的调研、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455号)、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20〕371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9万元,与2024年度预算相比,完成年初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较上年持平。202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9万元,与2024年度预算相比,完成年初预算。较上年减少3.07万元,下降21.2%。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频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保密资料携带等公务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 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