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18年初至2019年中下旬,被告人赵某等人虚构龙马建筑公司中标安徽区域的5G信号塔项目工程,现需要向外分包5G信号塔工程为由,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5月9日与被害人庞某等人签订承建5G信号塔工程承包协议,并要求各被害人按每个5G信号塔交10万元铁塔材料费向龙马公司缴纳钱款,另支付分布5G基站点位及预埋件费用。赵某伙同他人先后骗取庞某等人共计43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诱导多名被害人签订没有履行条件之合同,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