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颍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原工作人员郭强涉嫌受贿
一案,由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 2019年期间,被告人郭强利用担任颍上县黄桥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颍上县黄桥镇工程项目承揽、施工及资金拔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