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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提起公诉后再次酒驾,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追加起诉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袁某某素爱喝酒,平时有事无事总爱小酌几口。2020105日晚8点左右,袁某某其母亲、姥爷一起去饭店吃饭,聊到兴起,袁某某很快三两白酒下了肚。饭后袁某某不顾醉酒的影响,一路驾车从阜南县曹集路附近的饭店行驶至阜南县会龙路与三塔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抽取血样检测,袁某某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件移送至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就酒驾问题对袁某某进行教育,袁某某当时认罪态度良好,有坦白情节,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官向法院出具了从轻的量刑建议。岂料就在案件起诉至阜南县人民法院不到一周时,检察机关就收到了公安机关的反馈情况:袁某某再次醉酒驾驶。

原来,口口声声“悔过自新”的袁某某完全没有吸取第一次醉驾的教训,竟在检方提起公诉不到一周时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抽取血样检测,袁某某静脉血中乙醇浓度竟比上一次还高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袁某某法院审理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危险性较大,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向法院追加起诉。经检方对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及时追加起诉,两次涉嫌危险驾驶的袁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日,罚金一万三千五百元。日前,袁某某已服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