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跑分”时“黑吃黑” 数罪并罚判实刑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跑分”是指利用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为不法分子或犯罪团伙代收款,随后将款项转移到指定账户内,从中赚取佣金、报酬的不法行为。

因程某在“跑分”犯罪同时进行“黑吃黑”犯罪,经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程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0.5万元;以盗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21年7月,程某结识了专门介绍人“跑分”的刘某(另案处理)。刘某告诉程某:“办一张银行卡为别人代收款,就能从中赚外快。”刘某的介绍让程某心动,虽知道涉嫌违法犯罪,但程某抱着侥幸心理,还是将手机卡、银行卡及密码等交给张某等人“跑分”,用于接收涉诈资金。期间,程某“黑吃黑”,将其银行卡内冻结的资金窃取,用于个人开支。

经审查,程某银行卡内单向流入资金165万余元,程某某从中获取佣金2500元。程某明知提供给张某等人使用的银行卡被冻结的资金为违法犯罪资金,仍窃取5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该两罪名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程某认罪认罚,该院综合研判后,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