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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理讲授《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2022-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养,4月11日上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五期业务授课与学习研讨活动,此次业务培训主题为《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讲述人为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董兰兰。

董兰兰从《解释》的基本介绍切入,围绕《解释》出台的背景及经过,详细阐述了全链条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突出对特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从严惩治、推动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等内容,并提出下一步举措。通过播放视频短片,紧贴办案实践,精心选取多个真实案例对比,诠释了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具体“小案”的办理来感受法律的威严和温情。整个讲授过程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语言通俗易懂,用具体案例支撑,加深了大家对该《解释》的理解,更好地运用司法解释指导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开展业务授课与学习研讨活动主要目的是调动检察干警学习积极性,通过从具体业务实际出发,营造交流研讨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干警胜任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履职能力,实现“遇事能干、提笔能写、开口能讲”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争先创优,推动阜南检察队伍更优、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