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阜南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阜南县检察院2018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阜南县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承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74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7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设备处置更换;二是院内维修款项的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万元,占81%;年初结转结余415万元,占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万元,占64%;项目支出443万元,占20%;年末结转结余340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7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7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设备处置更换;二是院内维修款项的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检察文化改造项目拨入部分工程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一是检察文化改造项目的建设;二是检务大厅的建设;三是办公设备的更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98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万元,占2.5%;农林水(类)(扶贫)支出4万元,占0.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的调整,工资标准的提高及补发工资的拨入;二是预算中未列入公车改革补贴、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辅警工资等;三是预算中并未列入追加部分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391万元,占75.8%;项目支出443万元,占2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工资标准的提高及补发工资等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数额不足,不包含转移支付资金的追加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的缴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金缴纳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阜南县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阜南县检察院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一般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阜南县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南县阜南县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检察院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43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阜南县检察院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9.5

23.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3.5

 3.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19.91

       公务用车购置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压减开支,公务车辆保养费用降低。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阜南县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万元,占1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91万元,占8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7%,下降的原因是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阜南县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80批次,762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检察机关及其他相关业务单位的调研、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阜南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阜阳市市政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12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9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59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车辆减少,转隶至监察委。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车辆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使用。2018年底,阜南县检察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