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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院、县委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决议,凝心聚力,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继被高检院连续三次荣记“集体一等功”之后,2015年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一、围绕平安创建,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着力营造我县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94件257人,提起公诉362件433人。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团伙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积极配合全县禁毒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涉毒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48件64人,提起公诉58件63人,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和蔓延。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开展集中打击“街痞村霸”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严重刑事犯罪适时介入侦查,协助侦查机关完善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及时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形成打击合力。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严格贯彻高检院关于“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要求,着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检调对接、完善和解机制,促进矫正工作、修复社会关系。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7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人。我院在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以来, 2015年全年共审查批捕轻伤害案件69人、审查起诉93人,同比分别降低了22%、起诉率降低了12%。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双赢。2015年9月省院专门组织到我院调研“轻伤害调处工作机制”的创新工作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为阜阳检察工作特色品牌在全省予以推广。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我们从重挽救、重保护的司法理念出发,重视刑罚的预防和教育功能,从源头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2015年,共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同时,积极做好不起诉后的跟踪考察、帮扶教育和思想引导,切实帮助失足少年回归校园、回归社会。在所有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中,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无一人再犯罪,被害人也无一例申诉和上访。

---完善控申接访,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摆到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大力推行远程接访、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及责任倒查等工作措施,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及问题,共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54件,批办各类信访件77件,检察环节初访化解率达90%以上。确保全年涉检零上访。

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注重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件2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4 件5人。科级干部11人。一是着力查办系统腐败案件。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指导思想引领下,对发生在行业系统“窝案、串案”,运用侦查谋略,深挖细查,主动出击,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先后查办了县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粮食系统渎职案件3件3人。二是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对侵害群众利益,开展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涉农领域案件7件13人,占立案总人数52%,占全市涉农立案总人数的17.7%。 三是坚持办案和预防一体推进,定期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结合司法办案工作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进行法制宣讲,以案释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完善管理。积极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采取多种有效预防措施对易发腐败环节进行全面防控。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6件,息诉和解11件。扎实推进检察官服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共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14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重点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0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覆盖全县29个乡镇,对全县接收2365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检察,通过严格监督,对于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罪犯,坚决予以纠正,共监督收监5人。不断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市建立远程提讯室,完善刑事执行环节各项监督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

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是检察机关自身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实践证明,人大的监督有利于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检察队伍、业务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经常性的沟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通过检察开放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检察工作专题汇报。对人大交办的事项做到件件落实到位、汇报反馈及时。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对接检察改革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把“严”和“实”贯彻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把不严不实问题查清楚、摆到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 “两个责任”。强化“四风”整治,坚持从细节入手、强抓日常管理。研究修订了本院24项管理制度,增强纪律性,筑牢制度的“笼子”。大力推进和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教育,防微杜渐,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形象良好的阜南检察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培养检察骨干人才。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以民主促团结,以集中促效率。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带头领办重大复杂案件,为干警树标杆做表率;按照干部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在县委和县人大的支持下,年内实现党组班子新老交替,新配党组成员四名,任命副检察长两名,班子平均年龄为44岁,班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大力实施《业务骨干人才三年倍增计划》,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竞赛,一批年轻干警脱颖而出,我院先后有10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为检察工作增添了后劲,同时也为对接检察改革提供人才储备。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办案“顽疾”。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署,党组一班人认真谋划,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全员规范意识,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增强制度刚性不手软,严格责任落实不懈怠,通过开门纳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走访群众,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案件评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见人见事见案”,细化各节点工作要求,倒逼干警规范意识养成。对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认真开展“回头看”,下大力气解决长期以来个别干警存在“三粗”和“慵懒散”等顽疾。通过认真查摆和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干警的规范意识得到较大的提高,执法行为有了明显进步。2015年10月份,省院检查组通过案件抽查、评查,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实地检查验收,一致认为,我院在抓整治和规范上,思路明确,机制完善,方法创新,成效明显。省院党组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取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全市检察机关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在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上,我院做经验介绍。省院检察长薛江武脱稿表扬阜南县院的做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阜南检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规范深入健康发展的态势,一系列荣誉得益于县委、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与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差距;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均衡,尚有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检察改革的要求;检察队伍中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短缺,亟待培养;个别干警自律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办案“三粗”现象依然存在,司法规范意识还未有完全养成,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市院部署和县人大决议。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检察公信力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服务我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一、努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致力维护检察公信,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应尽职责,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阜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风清气正,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共安全;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轻微刑事案件调处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涉法涉诉申诉信访处理中的作用,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操作性规范,进一步发挥好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犯罪;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构建反腐败协作机制,增强和完善反腐工作合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努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政治生态良性循环,作出积极的努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根本,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促进干警规范意识的养成。努力培养检察业务骨干,实现人才兴检战略,适应检察改革发展的需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以强化内外监督和检务公开促规范,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美好期待。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人大本次会议精神,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