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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首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29日上午,阜阳市检察院就一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瑞文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

2021年5、6月份,当事人马某以防止他人在其鱼塘垂钓、捕鱼为由,在鱼塘周围布设了数百米粘网,至同年10月份,粘网上共计粘有鸟类尸体23只,其中21只为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马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虽因情节轻微,被阜南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已造成二十余只野生“三有动物”死亡,对生态系统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根据法律规定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为了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公众更加了解鸟类对生态系统的作用,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当事人非法狩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哪些损害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展开。

听证会上,听证员们通过听取办案人员介绍、向当事人发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发表了评议意见,同时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开听证,当事人对其行为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表示自愿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邀参加听证的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从专业的角度介绍,“三有动物”是指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们身边常见的“三有动物”有麻雀、杜鹃、家燕、啄木鸟、斑鸠、喜鹊、野鸡、野兔、黄鼠狼等等,“三有动物”对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公开听证既有利于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又对深化释法说理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同感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下一步,阜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做深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工作,切实做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争取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