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迎两会 看“检”报】阜南检察履职之护航民企篇
时间:2024-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何在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持续贡献检察力量?面对这个问题,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精准发力,给出了多项答案。扎实解决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假难的困境,便是其中之一。

2021年3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为前提,与司法行政机关经反复商讨研究,联合制定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假审批办法》。受益于该办法,2023年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54人次,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得到精准保障。

为进一步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持续落实相关机制的基础上,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2023年3月,办案人员在开展上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了解到,外地来阜经营的涉企矫正对象王某某表达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经营性外出虽然得到保障,但是与企业经营需求仍有差距,有约见检察长反映经营需求的意愿。检察长随即主动上门走访,实地查看、当面座谈,深入了解情况后,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涉企矫正对象王某某经营性外出开展了检察监督。

经调查评估,王某某在阜南投资设厂,吸纳阜南本地人员就业,缴纳利税,再犯罪风险低,企业经营性外出需求迫切,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经营性请假外出审批程序仍可以进一步简化优化,符合检察监督条件,遂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简化请假外出程序,扩大外出活动范围、批准跨市县活动,得到积极采纳认可。

检察机关联动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在履行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责任的同时,保障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一定区域内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传递了司法温度与善意。该案例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更新服务理念,变“你来反映”到“我去服务”,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变“单向约见”为“双向约见+主动走访”,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等活动,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精准度。在全办案流程中持续探索优化工作机制,全方位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了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