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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两会 看“检”报】 阜南检察履职之行政检察篇
时间:2024-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模式。对在履职中发现两起因婚姻登记纠纷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为有效化解此次争议,阜南县院积极调查核实,运用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的手段,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监督依法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妥善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和问题,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避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依法维护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凝聚合力,助力维护营商环境健康发展。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将清理“僵尸企业”关口前移,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联合县国税、市场监管、法院执行部门,筛查纳税非正常户447户,针对其中涉多起执行案件的17户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建议,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上述非正常纳税户纳入监管,为市场“新陈代谢”破除障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抓实“行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刑事“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行政责任,在刑事不起诉案件确有行政处罚必要时,“罚当其责”能彰显社会公正。阜南县院切实把行刑反向衔接作为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工作的结合点和行政检察履职的增长点,加强刑事、行政法律之间的衔接,做好检察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工作衔接,及时审查刑事不起诉案件情况,对刑事不起诉案件共发出检察意见书16份,做出行政处罚6件,罚款4400元。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