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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帮扶教育彰显检察温度 司法光辉照亮少年之路
时间:2023-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依法对七名涉案未成年人不公开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宣告送达仪式,“南检护苗”团队检察官、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参加了此次仪式。

仪式上,检察官现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考验期内的义务和行为规范要求,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道德和法治教育。

“惩罚不是目的,教育也不是斥责”,检察官从涉案未成年人自身、家庭、社会三方面分析了每名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并对涉案未成年人如何学法、守法、尚法,树立正确的三观进行了发人深省、语重心长的教育。“南检护苗”团队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专题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提出具体建议,责令其对孩子严格管教和引导。

近年来,针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阜南人民检察院创新帮教考察模式,通过精心引导、鼓励、帮扶,切实深化帮教效果。此次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暨家庭教育指导仪式,是检察机关将司法办案职能与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社会职能相融合的又一次创新,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政府“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建立起对涉罪未成年人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新体系。

法律小课堂:“附条件不起诉”指的是对不起诉附加一定条件,并设定6个月以上1年以下考验期。在考验期内,由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学习谋生手段,防止其继续用违法犯罪的方式生存。考验期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表现好的,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