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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对象赠送锦旗感谢检察院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118日上午,司法救助对象刘某与其亲属,向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赠送感谢锦旗“心系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解难忧”。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红、综合业务部主任牛振东、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办案检察官魏辉虎、书记员张明明一同接待。孙检向刘某提出要妥善合理利用有限的救助资金,好好照顾一家老小,争取早日摆脱案件带来的阴霾,同时要依靠自己的努力早日发家致富。

20216月,申诉人刘某因琐事被邻居持匕首故意伤害手臂、胸部等,导致肝脏破裂、膈肌破裂,经鉴定均构成重伤二级,妻子也被捅伤,案发后刘某夫妇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经走访了解刑事被害人刘某案发前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案发后刘某夫妻二人就医治疗花费十余万元医疗费,且刘某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刘某10岁的小儿子患有白血病,刘某年届70旬的老母亲罹患乳腺癌,均需要继续治疗。刘某因案致残、家庭因案致困,有返贫风险,我院主动告知刘某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刘某司法救助申请后,及时审查办理。202212月中旬,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办案检察官魏辉虎、书记员张明明先后感染新冠病毒,但为了保证节前及时为刘某家庭打款发放司法救助金,二人转阴后立即投入紧张的案件办理中,制作线下和业务系统上各项法律文书上报审批。

分管领导及时审批刘某司法案相关文书,并嘱咐办案检察官,要尽快将救助金发放到救助人手中,让其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新年。刘某被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团队认真负责、尽职办案的态度所感动,决定向该院赠送感谢锦旗。

阜南县检察院一贯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主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的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生活困难的困境妇女等六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2022年主动筛选线索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36件,为困难群众申报发放省、市、县司法救助资金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