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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检察院喜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17-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喜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是省妇联和社会各界对本院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多年来本院始终把预防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挽救、帮教失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打防教结合,教育为先、防范为主、打击为辅”原则,深入开展创建优秀“妇女维权岗”、“未成年人维权岗”活动,把许多处于困境中的她们引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奠定维权基础

    阜南县检察院把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列入全院工作计划中,成立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小组”,对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章制度,开设妇女、未成年人维权咨询电话。在侦查监督科设两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女性检察官专门负责审查逮捕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到边办案、边宣传、边教育。检委会定期听取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审查,寓教于审,规范维权工作

    在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对案件中的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行为,依法大胆适用不逮捕措施,努力为其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及时告知其权利,保护在押妇女、未成年人亲属和律师会见权。引进亲属监督机制,主动与其家人共同制定帮教方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对妇女、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三、依法监督,强化预防,稳固维权网络

    切实将预防妇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落实到位,构筑家庭、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四个维权预防网络”。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共同探讨有利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模式,为扩大预防维权领域奠定基础。协同公安、法院、妇联、共青团、学校等部门联手建立帮教机制,对每一起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建档跟踪,形成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化大格局。

    四、加大宣传,延伸帮教,扩大维权效果

    把帮助、挽救、教育妇女、未成年人工作延伸到全社会,组织干警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增强他(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妇女、未成年人远离犯罪。配合家庭对未成年的女性罪犯和被害人做好心理辅导工作,让她们摆脱心理阴影,帮助她们联系学校继续完成学业,走上正常的人生轨道。

    五、积极履职,人文关爱,提起司法救助

    本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的同时,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近些年来,主动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起国家司法救助,近两年办理的此类案件中申请人大多为女性。2016年1月27日,3户司法救助金9万元已发放到位,让贫困家庭在春节前感受到了来自检察机关的温暖。2016年,本院办理3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2件当事人是女性,1件案件受益人是2名儿童,本院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这个特殊群体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后,阜南县检察院将不断践行和谐社会的检察工作理念,努力做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打击、教育、挽救工作。通过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她们重新拾起对生活的希望,看到人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