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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时间:2015-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检察院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座谈会,在该院控申科、案管中心的组织协调下,由阜阳市检察院控申处检察官王平伟给阜南县司法局负责人,五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讲授了《检察机关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各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媒体也参加了座谈会。

  王平伟检察官从贯彻落实《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分别举例讲解了检察机关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16中情形,所举案例真实鲜活、语言生动、风趣幽默,获得在场律师的阵阵掌声。王平伟代表阜阳市检察机关向律师界保证:凡属违反《刑事诉讼法》第47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7条规定情形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阜南县检察院或阜阳市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控告检察部门受理后会依法办理,及时通知违法单位或部门纠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据悉,阜南县检察院近年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律师执业。该院设立专门的场所用以接待律师,落实接待人员全天在岗,并配备高清彩色卷宗扫描仪、高速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桌椅笔墨、老花镜等办公设备,实现场所舒适、人员在岗、设施齐备、服务到位”,为律师提供安全、舒心、规范的阅卷环境。并充分利用接待前台、专线电话、专用手机、及检务公开设施,实现当面接待、通讯预约、代为查询、自主查询等多形式,律师可以对卷宗材料选择摘抄、复印、打印、拍照及复制电子卷宗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方便律师阅卷。

  阜南县谈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韩应征表示,阜南县检察院一贯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送达告知、听取辩护人意见、律师复印卷宗材料方面保障顺利畅通,此次又专门召开座谈会,向律师界普及以前疏于注意的知识,相信肯定会对以后的执业行为带来很大的用处。这说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的硬,有不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底气,还有敢于对其他机关大力监督、善于监督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