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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至我院检查测试民事行政监督规则学习情况
时间:2014-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督促全市各地加强学习培训,检验全市民行检察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效果,促进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在我市的全面正确实施。2014年2月26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姜星处长、王静副处长及民行处其他工作人员至我院检查测试民事行政监督规则学习情况。 

  今年2月份,省、市院民行处即发出《关于组织开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就学习培训及测试事项作出明确安排。接到通知后,我院民行科干警积极开展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视频培训、案件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在全面学习《诉讼监督规则》条文的基础上,吃透精神,准确领会和掌握各项内容,努力做到深刻理解、熟练运用。在测试过程中,姜星处长、王静处长现场监考考试情况,我院民行科各参考人员严守考试纪律,充分发挥水平;测试结束后,市院民行处及时组织人员阅卷及统分。我科参加测试人员合格率100%。姜星处长表示对我院民行科测试情况满意,并要求我院民行科进一步加强对修改后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学习培训,及时引导民行检察人员转变监督理念、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促进我县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