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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法治文明"中国梦" 政法队伍大有作为
时间:2014-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法律不仅规范了人们的行为准则,而且推动着人类的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主要标志。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精神文明以法治文明为基础。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均需要法治并依赖法治,这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早日步入法治社会,实现法治文明。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纲领,必须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信、知识扎实、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作为政法队伍中的一员,我们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坚定心中崇高神圣的法律信仰,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质,树立职业良知,为维护公平和正义而战,为构建文明的法治社会而努力。做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好学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的好青年,严格规范执法的好干警,忠诚维护法律尊严的好战士。  

  我们信仰法律,因为她崇高而神圣。因崇高而不屈权不媚俗,因神圣而博大朴素。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英国现代著名哲学家、数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活动家)的《我为何而生》,就能贴切地反映我们信仰法律的朴素情怀:对权利平等的渴望,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对人类弱势群体不可遏止的同情,是支持我们一生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这些感情如阵阵飓风,吹拂在我们时刻悲愤沉重的心怀中,有时甚至吹过深沉痛苦的海洋,直抵绝望的边缘。对人类苦难的同情经常把我们带回现实,那些痛苦的呼唤总能在我们内心深处引起回响。失足找不到人生方向的孩子,身陷囹圄的无助的公民,被子女遗弃的孤苦无依的老人,以及全球性的欺诈失信、毒品泛滥、恐怖袭击和贪污腐化,这是对人类社会文明的无视和讽刺,是对至高神圣法律的蔑视和践踏。我们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穷尽一生来荡涤罪恶,驱散黑暗,还世界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  

  我们信仰法律,因为法律是公民权利平等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当自由被限制、财产被侵占、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法律是众多救济途径中合法的最后的一道保障。保障有力,法就可以称作伟大;保障不力(连法律也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时,法则失信,那些原本虔诚信仰法律的人该是多么地无助和绝望!因此,一个有志于文明法治的社会,法律对每一个公民的保护都应是平等的、有力的。即便这个公民违法甚至犯了滔天大罪,他也应当受到法定程序和范围内的保护(如被告有行使辩护的权利,有上诉申诉的权利,有不受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的权利)。  

  信仰法律是每个守法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对于从事于法律职业的人来说,有坚定的法律信仰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扎实过硬的法律知识和职业良知。良好的法律素养需要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广阔的知识背景,有博古通今、融贯中西的文化修养,有仁爱宽容之心,有人道悲悯情怀,有见贤思齐、扬长避短的自我认识能力,有胸襟博大、意趣恢弘的团结奋进作风,有知难而进百折不挠的坚韧毅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德为人范的高尚品格。唯天下至诚能尽其性,业精德高,才能诚信执业,服务社会,不辱使命。  

  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更应责无旁贷地宣传法律,增强法律的教育和预防功能。因为,法律的预防功能比救济功能更能有效地制止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意大利刑事古典法学派创始人切萨雷·贝卡里亚(Cesare Beccaria,1738—1794)说:你想预防犯罪吗?那么就应该把法律制定得明确和通俗,就应该让光明伴着自由,就应该奖励美德和完善教育。知识传播的越广泛,它就越少滋生弊端,就越加创造福利。一个胆大妄为的骗子往往是一个非凡的人,愚昧的人民对他顶礼膜拜,明达的智者对他嗤之以鼻。当光明普照国家的时候,愚昧无知将停息,丧失理智的权威将发抖,法律的蓬勃显得不可动摇。因此,我们应该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去帮助人、指导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激发更多的人懂法守法护法。  

  立足于新时期,法治发展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也应对着复杂的挑战。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反复强调法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在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中,立法和司法实践普遍面临着从计划经济法制向市场经济法制全面转化,国内法律同国际法律接轨,各部法律密切衔接配合的重任。亲爱的同志们、千千万万政法战线的战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崇高的法治信仰,努力提升法律综合素质,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实现法治文明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检察院)